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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热等静压铝硅合金板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
证明书与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喷射成形(或其他方法)经热等静压生产的电子封装等行业用高硅铝合金板(以下简
称板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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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423 贵金属及其合金密度的测试方法
GB/T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GB/T | 3651 金属高温导热系数测量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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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 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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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0975(所有部分)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JB 548B—2005 微电子器件试验方法和程序
GJB 2440A—2006 混合集成电路外壳通用规范
QJ 2099 三向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
板材的牌号、状态及尺寸规格应符合表1规定
GB/T 33880—2017
表 1 牌号、状态及尺寸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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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记按产品名称、标准编号、合金牌号、供应状态、产品尺寸规格的顺序表示。标记示例如下:
示例: AISi22 牌号、O 状态、厚度为10 mm、宽度为100 mm、长度为150
mm 的热等静压铝硅板材,标记为:
板材 GB/T 33880-AISi22O-10×100×150
板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规定。
表 2 化学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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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板材的厚度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 3 厚度偏差 单位为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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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板材的长度或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 4 长度或宽度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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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为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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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材的密度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 5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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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板材的导热系数有要求时,应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板材在20℃~200℃时的热膨胀系数见表6。
表 6 热膨胀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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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材的室温拉伸力学性能应符合表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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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7 力学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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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有密封性能要求时,应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板材的密封性能应达到
GJB 2440A—2006
的要求。
弯曲性能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板材的显微组织中,硅颗粒应均匀分布,其硅颗粒的尺寸应符合表8的规定。其中AISi22、AlSi27、
AlSi42 和 AlSi50 的金相显微组织典型分布图如图1~图4所示。
表 8 平均硅颗粒尺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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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e="width:6.47332in;height:4.8334in" />
图 1 AISi22 合金的金相显微组织分布图
style="width:6.53342in;height:16.75344in" />
图 2 AISi27 合金的金相显微组织分布图
图 3 AISi42 合金的金相显微组织分布图
图 4 AISi50 合金的金相显微组织分布图
GB/T 33880—2017
GB/T 33880—2017
板材的线切割应无凹坑,合格表面典型示例如图5所示。当出现如图6所示的孔隙缺陷和图7所
示的沉积流线缺陷时,为不合格。
style="width:6.07999in;height:6.11336in" />
图 5 板材线切割的合格表面图
style="width:6.20003in;height:5.85992in" />
图 6 出现孔隙缺陷的不合格板材示意图
GB/T 33880—2017
style="width:6.12672in;height:6.07332in" />
图 7 出现沉积流线缺陷的不合格板材示意图
4.1.1 板材硅含量的分析方法按附录 A
的规定进行,其他成分的分析方法应符合GB/T 20975(所有部
分)或GB/T7999 的规定,仲裁分析应采用GB/T 20975(所有部分)规定的方法。
4.1.2 对于 AISi22 、AISi27 、AISi42 和 AlSi50 牌号,仅对表2中“Al"
及"其他”栏之外有数值规定的元
素进行常规化学分析。当怀疑非常规分析元素的质量分数超出了本标准的限定值时,生产者应对这些
元素进行分析。
4.1.3 分析数值的判定采用修约比较法,数值修约规则按 GB/T 8170
的有关规定进行,修约数位应与
表2规定的极限数位一致。
板材的尺寸应用精度不低于0.02 mm 的量具进行测量。
板材的密度按 GB/T 1423 规定的方法测定。
板材的导热系数按GB/T 3651规定的方法测定。
板材的热膨胀系数按GB/T 4339 规定的方法测定。
GB/T 33880—2017
板材的室温拉伸力学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 GB/T 16865 的规定。
板材的密封性能试验方法按 GJB 548B—2005 的规定进行。
板材的弯曲性能试验方法按 QJ 2099 的规定进行。
板材的显微组织按GB/T 6394 的规定进行。
表面质量用目视检验,必要时可借助40倍以下的放大镜检查。
5.1.1
产品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
明书。
5.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
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表面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
产品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可委
托供需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
板材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状态和尺寸规格的产品组成。
产品应检斤计重。
5.4.1
每批板材出厂前均应进行化学成分、尺寸偏差、密度、力学性能、显微组织和外观质量的检验。
5.4.2
密封性能由供方工艺保证,当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检验时,应进行密封性能的检验。
5.4.3 当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检验导热系数时,应进行导热系数的检验。
5.4.4 当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检验弯曲性能时,应进行弯曲性能的检验。
5.4.5
当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检验热膨胀系数时,应进行热膨胀系数的检验并附实测结果,供需方
参考。
板材的取样及取样数量应符合表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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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9 取样及取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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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 任一试样的化学成分分析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
5.6.2 任一试样的尺寸偏差不合格时,判该件不合格。
5.6.3
任一试样的密度不合格时,应从该批产品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
合格,则判该批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仍有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不合格。
5.6.4 任一试样的导热系数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
5.6.5
任一试样的力学性能不合格时,应从该批产品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
结果合格,则判该批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仍有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不合格。
5.6.6 任一试样的密封性能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
5.6.7
任一试样的弯曲性能不合格时,应从该批产品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
结果合格,则判该批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仍有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不合格。
5.6.8
任一试样的显微组织不合格时,应从该批产品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
结果合格,则判该批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仍有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不合格。
5.6.9 任一试样的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该件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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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在检验合格的板材上打印如下内容的标识(或贴含有如下内容的标签):
a) 供方质检部门的检印(或质检人员的签名或印章);
b) 牌号、状态和尺寸规格;
c) 产品批号。
板材的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3199 的规定。
板材不涂油,按 GB/T3199 的规定进行装箱,需要与 GB/T3199
不同的包装方式、方法时应经供
需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板材的运输和贮存应符合 GB/T 3199 的规定。
每批板材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
b) 产品名称;
c) 牌号、状态、尺寸规格;
d) 批号;
e) 净重或件数;
f)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
g) 供方质检部门的检印(或检验标识);
h) 本标准编号;
i) 包装日期(或出厂日期)。
订购本标准所列材料的订货单(或合同)内应包括下述内容:
a) 产品名称;
b) 牌号、状态及尺寸规格;
c) 重量(或件数);
d) 特殊的导热系数要求;
e) 特殊的弯曲性能要求;
GB/T 33880—2017
f) 特殊的包装要求;
g) 进行密封性能的检验;
h) 进行热膨胀系数的检验;
i) 其他特殊要求;
j) 本标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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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附录)
硅含量大于15%的铝硅合金中硅的分析方法—— 重量法
A.1 方法原理
本方法将试料以氢氧化钠溶解,采用高氯酸酸化并脱水。经过滤、烘干、灼烧后称量二氧化硅。然
后采用氢氟酸挥发硅,称量残渣。根据称量的二氧化硅与称量的残渣两者之差值计算硅含量。
A.2 试剂
如无特殊说明,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试剂,所用水为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A.2.1 氢氧化钠(聚乙烯瓶装)。
A.2.2 高氯酸(p=1.67 g/mL)。
A.2.3 硝 酸(p=1.42 g/mL)。
A.2.4 氢氟酸(p=1.14 g/mL)。
A.2.5 过氧化氢(30%)。
A.2.6 高氯酸(1+2)。
A.2.7 盐酸(1+19)。
A.2.8 硫酸(1+1)。
A.3 仪器
高温炉、天平。
A.4 试 样
将试样加工成厚度不大于1 mm 的碎屑。
A.5 分析步骤
A.5.1 试 料
称取0.5 g 试样,精确至0.0001g。
A.5.2 测定
A.5.2.1 将试料(A.5.1) 置于250 mL 聚四氟乙烯烧杯中,盖上表皿,加入10
g 氢氧化钠(A.2.1) 和 20mL
水(小心分次加入)溶解,待剧烈反应后,用尽量少的水洗涤皿盖和皿壁,加热使试料完全溶解,
滴加几滴过氧化氢(A.2.5), 加热溶解完全,如有必要,可用过氧化氢(A.2.5)
进行重复处理,稍冷却。
A.5.2.2 加入100 mL 热水并冲洗皿壁,煮沸至盐类溶解,冷却。移入盛有5
mL 硝 酸(A.2.3)、50 mL 高氯酸(A.2.2) 和 3 0 mL
水的蒸发皿中,仔细用热水洗涤皿和皿盖,用总量约10mL 高氯酸(A.2.6) 分
次淋洗粘附于皿和皿盖上的微粒(必要时可用带橡皮头的玻璃棒擦下)。用热水洗涤,将洗涤液合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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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液中。
A.5.2.3 用玻璃棒搅拌,若试液呈棕色,可加入数滴过氧化氢(A.2.5)。
加热蒸发至有大量高氯酸烟冒 出。溶液开始有结晶析出(约当冒高氯酸烟15
min~20 min 时),冷却。用热水溶解,将试液的体积稀 释约为200 mL 。
用玻璃棒仔细搅拌,加热使盐类完全溶解,加数滴过氧化氢(A.2.5)
使已析出的二氧化
锰溶解。
A.5.2.4
用玻璃棒搅拌,使硅酸的微粒成悬浮状态。用中速定量滤纸过滤,用热盐酸(A.2.7)
洗涤滤纸
5次~6次,再以沸水充分洗涤至无高氯酸。将滤液和洗涤液收集于烧杯中。
A.5.2.5
将收集的滤液和洗涤液移入原蒸发皿中,加热蒸发至有大量高氯酸烟冒出,继续冒烟15
min~ 20 min, 冷却。用热水溶解,将试液的体积稀释约为200 mL,
用另一张中速定量滤纸过滤,用热盐酸
(A.2.7)
洗涤滤纸5次~6次,再以沸水洗涤至中性。回收粘附于蒸发皿壁上的少量硅酸。
A.5.2.6
将两张滤纸连同沉淀置于已恒量的铂坩埚中。于500℃~600℃小心灰化完全(勿使滤纸燃
着)。在高温炉中于1000℃灼烧1 h, 置于干燥器中冷却,重复灼烧至恒量。
A.5.2.7 于铂坩埚(A.5.2.6) 中,加入1 mL~2mL 硫 酸(A.2.8) 和 3 mL~5mL
氢氟酸(A.2.4), 蒸发至
干[必要时重复用氢氟酸(A.2.4)
处理],在高温炉中于1000℃灼烧至恒量,冷却。
A.5.3 测定次数及空白试验
按 A.5.2 独立地进行两次测定,取其平均值。同时做空白试验。
A.6 分析结果的计算
按式(A. 1) 计算硅的质量分数 wsi:
style="width:6.28673in;height:0.66in" /> … … … … … …(A. 1)
式中:
Wsi 硅的质量分数,%;
mi — 挥发二氧化硅前铂坩埚和试料中二氧化硅的质量,单位为克(g);
m₂ —— 挥发二氧化硅后铂坩埚和残渣的质量,单位为克(g);
ms — 挥发二氧化硅前铂坩埚和空白试验中二氧化硅的质量,单位为克(g);
m₄ — 挥发二氧化硅后铂坩埚和空白试验中残渣的质量,单位为克(g);
mo — 试料的质量,单位为克(g);
0.4675 — — 二氧化硅换算为硅的系数。
A.7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本标准编号;
b) 牌号及尺寸规格;
c) 试样状态;
d) 试样形状和尺寸;
e) 试验结果;
f) 测试人员和测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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