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本文是学习GB-T 33880-2017 热等静压铝硅合金板材.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等静压铝硅合金板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

证明书与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喷射成形(或其他方法)经热等静压生产的电子封装等行业用高硅铝合金板(以下简

称板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423 贵金属及其合金密度的测试方法

GB/T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GB/T 3651 金属高温导热系数测量方法
GB/T

4339 金属材料热膨胀特征参数的测定

GB/T 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法
GB/T

7999 铝及铝合金光电直读发射光谱分析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6865 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及方法

GB/T

17432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

GB/T 20975(所有部分)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JB 548B—2005 微电子器件试验方法和程序

GJB 2440A—2006 混合集成电路外壳通用规范

QJ 2099 三向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

3 要求

3.1 产品分类

3.1.1 牌号、状态及尺寸规格

板材的牌号、状态及尺寸规格应符合表1规定

GB/T 33880—2017

1 牌号、状态及尺寸规格

牌号

状态

尺寸规格

mm

厚度

长度

宽度

AlSi22

O

1.00~30.00

10.00~300.00

10.00~300.00

AlSi27

O

1.00~30.00

10.00~300.00

10.00~300.00

AlSi42

0

2.00~30.00

10.00~300.00

10.00~300.00

AlSi50

O

2.00~30.00

10.00~300.00

10.00~300.00

3.1.2 标记及示例

产品标记按产品名称、标准编号、合金牌号、供应状态、产品尺寸规格的顺序表示。标记示例如下:

示例: AISi22 牌号、O 状态、厚度为10 mm、宽度为100 mm、长度为150
mm 的热等静压铝硅板材,标记为:

板材 GB/T 33880-AISi22O-10×100×150

3.2 化学成分

板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规定。

2 化学成分

牌号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

Si

Fe

其他

Al

单个

合计

AlSi22

20~24

≤0.30

≤0.05

≤0.15

余量

AlSi27

25~29

AlSi42

40~44

AlSi50

48~52

其他指表中未列出或未规定数值的元素。

铝的质量分数为100.00%与所有含量不小于0.010%的元素质量分数总和的差值,求和前各元素数值要表示到

0.0X%。

3.3 尺寸偏差

3.3.1 板材的厚度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3 厚度偏差 单位为毫米

厚度

厚度允许偏差

1.00~20.00

士0.20

>20.00~30.00

±0.30

3.3.2 板材的长度或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4 长度或宽度偏差

GB/T 33880—2017

单位为毫米

长度或宽度

长度或宽度的允许偏差

10.00~30.00

±0.30

>30.00~100.00

±0.60

>100.00~300.00

±1.00

3.4 密度

板材的密度应符合表5的规定。

5 密度

牌号

密度

g/cm³

AlSi22

2.60±0.05

AlSi27

2.58±0.05

AlSi42

2.52±0.05

AlSi50

2.49±0.05

3.5 导热系数

对板材的导热系数有要求时,应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3.6 热膨胀系数

板材在20℃~200℃时的热膨胀系数见表6。

6 热膨胀系数

牌号

20℃~200 ℃时的参考热膨胀系数

10-6℃-!

AlSi22

18.0±1

AlSi27

17.0±1

AlSi42

13.5±1

AlSi50

11.5±1

3.7 室温拉伸力学性能

板材的室温拉伸力学性能应符合表7的规定。

GB/T 33880—2017

7 力学性能

牌号

抗拉强度Rm

MPa

AlSi22

≥130

AlSi27

≥140

AlSi42

≥145

AlSi50

≥135

3.8 密封性能

需方有密封性能要求时,应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板材的密封性能应达到
GJB 2440A—2006

的要求。

3.9 弯曲性能

弯曲性能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3.10 显微组织

板材的显微组织中,硅颗粒应均匀分布,其硅颗粒的尺寸应符合表8的规定。其中AISi22、AlSi27、

AlSi42 和 AlSi50 的金相显微组织典型分布图如图1~图4所示。

8 平均硅颗粒尺寸要求

牌号

硅颗粒的平均尺寸

μm

大于平均尺寸的硅颗粒要求

AlSi22

≤20

>20μm~30μm的硅颗粒数不超过颗粒总数的10%

AlSi27

≤20

>20μm~30μm的硅颗粒数不超过颗粒总数的10%

AlSi42

≤40

>40μm~50μm的硅颗粒数不超过颗粒总数的15%

AlSi50

≤40

>40μm~50μm的硅颗粒数不超过颗粒总数的15%

style="width:6.47332in;height:4.8334in" />

1 AISi22 合金的金相显微组织分布图

style="width:6.53342in;height:16.75344in" />

2 AISi27 合金的金相显微组织分布图

3 AISi42 合金的金相显微组织分布图

4 AISi50 合金的金相显微组织分布图

GB/T 33880—2017

GB/T 33880—2017

3.11 外观质量

板材的线切割应无凹坑,合格表面典型示例如图5所示。当出现如图6所示的孔隙缺陷和图7所

示的沉积流线缺陷时,为不合格。

style="width:6.07999in;height:6.11336in" />

5 板材线切割的合格表面图

style="width:6.20003in;height:5.85992in" />

6 出现孔隙缺陷的不合格板材示意图

GB/T 33880—2017

style="width:6.12672in;height:6.07332in" />

7 出现沉积流线缺陷的不合格板材示意图

4 试验方法

4.1 化学成分

4.1.1 板材硅含量的分析方法按附录 A
的规定进行,其他成分的分析方法应符合GB/T 20975(所有部

分)或GB/T7999 的规定,仲裁分析应采用GB/T 20975(所有部分)规定的方法。

4.1.2 对于 AISi22 、AISi27 、AISi42 和 AlSi50 牌号,仅对表2中“Al"
及"其他”栏之外有数值规定的元
素进行常规化学分析。当怀疑非常规分析元素的质量分数超出了本标准的限定值时,生产者应对这些
元素进行分析。

4.1.3 分析数值的判定采用修约比较法,数值修约规则按 GB/T 8170
的有关规定进行,修约数位应与

表2规定的极限数位一致。

4.2 尺寸偏差

板材的尺寸应用精度不低于0.02 mm 的量具进行测量。

4.3 密度

板材的密度按 GB/T 1423 规定的方法测定。

4.4 导热系数

板材的导热系数按GB/T 3651规定的方法测定。

4.5 热膨胀系数

板材的热膨胀系数按GB/T 4339 规定的方法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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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室温拉伸力学性能

板材的室温拉伸力学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 GB/T 16865 的规定。

4.7 密封性能

板材的密封性能试验方法按 GJB 548B—2005 的规定进行。

4.8 弯曲性能

板材的弯曲性能试验方法按 QJ 2099 的规定进行。

4.9 显微组织

板材的显微组织按GB/T 6394 的规定进行。

4.10 表面质量

表面质量用目视检验,必要时可借助40倍以下的放大镜检查。

5 检验规则

5.1 检查和验收

5.1.1
产品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
明书。

5.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
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表面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
产品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可委
托供需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

5.2 组批

板材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状态和尺寸规格的产品组成。

5.3 计 重

产品应检斤计重。

5.4 检验项目

5.4.1
每批板材出厂前均应进行化学成分、尺寸偏差、密度、力学性能、显微组织和外观质量的检验。

5.4.2
密封性能由供方工艺保证,当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检验时,应进行密封性能的检验。

5.4.3 当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检验导热系数时,应进行导热系数的检验。

5.4.4 当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检验弯曲性能时,应进行弯曲性能的检验。

5.4.5
当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检验热膨胀系数时,应进行热膨胀系数的检验并附实测结果,供需方
参考。

5.5 取样

板材的取样及取样数量应符合表9的规定。

GB/T 33880—2017

9 取样及取样数量

检验项目

取样规定

要求的章条号

试验方法的

章条号

化学成分

按GB/T17432的规定进行

3.2

4.1

尺寸偏差

逐件检验

3.3

4.2

密度

每批抽取1个样坯,在抽取的样坯上切取1个试样

3.4

4.3

导热系数

当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检验时,每批抽取1个样坯,在抽取

的样坯上切取1个试样

3.5

4.4

热膨胀系数

当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检验时,每批抽取1个样坯,在抽取

的样坯上切取1个试样

3.6

4.5

室温拉伸力学性能

每批抽取3个样坯,在抽取的每个样坯上切取1个试样

3.7

4.6

密封性能

当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检验时,每批抽取1个样坯,在抽取

的样坯上切取1个试样

3.8

4.7

弯曲性能

当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检验时,每批抽取5个样坯,在抽取

的每个样坯上切取1个试样

3.9

4.8

显微组织

每批抽取3个样坯,在抽取的每个样坯上切取1个试样

3.10

4.9

外观质量

逐件检验

3.11

4.10

5.6 检验结果的判定及处理

5.6.1 任一试样的化学成分分析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

5.6.2 任一试样的尺寸偏差不合格时,判该件不合格。

5.6.3
任一试样的密度不合格时,应从该批产品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
合格,则判该批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仍有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不合格。

5.6.4 任一试样的导热系数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

5.6.5
任一试样的力学性能不合格时,应从该批产品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
结果合格,则判该批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仍有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不合格。

5.6.6 任一试样的密封性能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

5.6.7
任一试样的弯曲性能不合格时,应从该批产品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
结果合格,则判该批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仍有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不合格。

5.6.8
任一试样的显微组织不合格时,应从该批产品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
结果合格,则判该批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仍有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不合格。

5.6.9 任一试样的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该件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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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6.1 标志

6.1.1 产品标志

在检验合格的板材上打印如下内容的标识(或贴含有如下内容的标签):

a) 供方质检部门的检印(或质检人员的签名或印章);

b) 牌号、状态和尺寸规格;

c) 产品批号。

6.1.2 包装箱标志

板材的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3199 的规定。

6.2 包装

板材不涂油,按 GB/T3199 的规定进行装箱,需要与 GB/T3199
不同的包装方式、方法时应经供

需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6.3 运输和贮存

板材的运输和贮存应符合 GB/T 3199 的规定。

6.4 质量证明书

每批板材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

b) 产品名称;

c) 牌号、状态、尺寸规格;

d) 批号;

e) 净重或件数;

f)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

g) 供方质检部门的检印(或检验标识);

h) 本标准编号;

i) 包装日期(或出厂日期)。

7 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订购本标准所列材料的订货单(或合同)内应包括下述内容:

a) 产品名称;

b) 牌号、状态及尺寸规格;

c) 重量(或件数);

d) 特殊的导热系数要求;

e) 特殊的弯曲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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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特殊的包装要求;

g) 进行密封性能的检验;

h) 进行热膨胀系数的检验;

i) 其他特殊要求;

j) 本标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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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规范性附录)

硅含量大于15%的铝硅合金中硅的分析方法—— 重量法

A.1 方法原理

本方法将试料以氢氧化钠溶解,采用高氯酸酸化并脱水。经过滤、烘干、灼烧后称量二氧化硅。然

后采用氢氟酸挥发硅,称量残渣。根据称量的二氧化硅与称量的残渣两者之差值计算硅含量。

A.2 试剂

如无特殊说明,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试剂,所用水为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A.2.1 氢氧化钠(聚乙烯瓶装)。

A.2.2 高氯酸(p=1.67 g/mL)。

A.2.3 硝 酸(p=1.42 g/mL)。

A.2.4 氢氟酸(p=1.14 g/mL)。

A.2.5 过氧化氢(30%)。

A.2.6 高氯酸(1+2)。

A.2.7 盐酸(1+19)。

A.2.8 硫酸(1+1)。

A.3 仪器

高温炉、天平。

A.4

将试样加工成厚度不大于1 mm 的碎屑。

A.5 分析步骤

A.5.1

称取0.5 g 试样,精确至0.0001g。

A.5.2 测定

A.5.2.1 将试料(A.5.1) 置于250 mL 聚四氟乙烯烧杯中,盖上表皿,加入10
g 氢氧化钠(A.2.1) 和 20mL
水(小心分次加入)溶解,待剧烈反应后,用尽量少的水洗涤皿盖和皿壁,加热使试料完全溶解,

滴加几滴过氧化氢(A.2.5), 加热溶解完全,如有必要,可用过氧化氢(A.2.5)
进行重复处理,稍冷却。

A.5.2.2 加入100 mL 热水并冲洗皿壁,煮沸至盐类溶解,冷却。移入盛有5
mL 硝 酸(A.2.3)、50 mL 高氯酸(A.2.2) 和 3 0 mL
水的蒸发皿中,仔细用热水洗涤皿和皿盖,用总量约10mL 高氯酸(A.2.6) 分

次淋洗粘附于皿和皿盖上的微粒(必要时可用带橡皮头的玻璃棒擦下)。用热水洗涤,将洗涤液合并于

GB/T 33880—2017

主液中。

A.5.2.3 用玻璃棒搅拌,若试液呈棕色,可加入数滴过氧化氢(A.2.5)。
加热蒸发至有大量高氯酸烟冒 出。溶液开始有结晶析出(约当冒高氯酸烟15
min~20 min 时),冷却。用热水溶解,将试液的体积稀 释约为200 mL 。
用玻璃棒仔细搅拌,加热使盐类完全溶解,加数滴过氧化氢(A.2.5)
使已析出的二氧化

锰溶解。

A.5.2.4
用玻璃棒搅拌,使硅酸的微粒成悬浮状态。用中速定量滤纸过滤,用热盐酸(A.2.7)
洗涤滤纸

5次~6次,再以沸水充分洗涤至无高氯酸。将滤液和洗涤液收集于烧杯中。

A.5.2.5
将收集的滤液和洗涤液移入原蒸发皿中,加热蒸发至有大量高氯酸烟冒出,继续冒烟15
min~ 20 min, 冷却。用热水溶解,将试液的体积稀释约为200 mL,
用另一张中速定量滤纸过滤,用热盐酸

(A.2.7)
洗涤滤纸5次~6次,再以沸水洗涤至中性。回收粘附于蒸发皿壁上的少量硅酸。

A.5.2.6
将两张滤纸连同沉淀置于已恒量的铂坩埚中。于500℃~600℃小心灰化完全(勿使滤纸燃

着)。在高温炉中于1000℃灼烧1 h, 置于干燥器中冷却,重复灼烧至恒量。

A.5.2.7 于铂坩埚(A.5.2.6) 中,加入1 mL~2mL 硫 酸(A.2.8) 和 3 mL~5mL
氢氟酸(A.2.4), 蒸发至

干[必要时重复用氢氟酸(A.2.4)
处理],在高温炉中于1000℃灼烧至恒量,冷却。

A.5.3 测定次数及空白试验

按 A.5.2 独立地进行两次测定,取其平均值。同时做空白试验。

A.6 分析结果的计算

按式(A. 1) 计算硅的质量分数 wsi:

style="width:6.28673in;height:0.66in" /> … … … … … …(A. 1)

式中:

Wsi 硅的质量分数,%;

mi — 挥发二氧化硅前铂坩埚和试料中二氧化硅的质量,单位为克(g);

m₂ —— 挥发二氧化硅后铂坩埚和残渣的质量,单位为克(g);

ms — 挥发二氧化硅前铂坩埚和空白试验中二氧化硅的质量,单位为克(g);

m₄ — 挥发二氧化硅后铂坩埚和空白试验中残渣的质量,单位为克(g);

mo — 试料的质量,单位为克(g);

0.4675 — — 二氧化硅换算为硅的系数。

A.7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本标准编号;

b) 牌号及尺寸规格;

c) 试样状态;

d) 试样形状和尺寸;

e) 试验结果;

f) 测试人员和测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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